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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官学因时局动荡而变化多端官学的学制设置也纷呈百态难以划一

    时间:2022-12-03 10:51:48  编辑:快推网  来源:  浏览:417次   【】【】【网站投稿
    魏晋官学因时局动荡而变化多端,官学的学制设置,也纷呈百态,难以划一;五胡诸国,南北六朝,自行其是,因势造置,学制方面也无一定成规。但就总体而论,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学制设置与变更,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逐步形成并确立了中央官学的双轨体制。两汉中央官学就其正宗而言,惟有太学一家,太学生员混杂,既有公卿子弟,又有庶士布衣,并非专门的贵胄学校,也不是专门的庶民学校。曹魏在洛阳东汉太学旧址重建太学

    魏晋官学因时局动荡而变化多端,官学的学制设置,也纷呈百态,难以划一;五胡诸国,南北六朝,自行其是,因势造置,学制方面也无一定成规。但就总体而论,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官学的学制设置与变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逐步形成并确立了中央官学的双轨体制。两汉中央官学就其正宗而言,惟有太学一家,太学生员混杂,既有公卿子弟,又有庶士布衣,并非专门的贵胄学校,也不是专门的庶民学校。曹魏在洛阳东汉太学旧址重建太学,大体因袭汉制,也未区分士庶。其后,由于门阀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强化,门阀士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均占有独特的地位,而且世家子弟大多拥有世传家学,文化起点较高,不愿与太学中的庶族子弟同流,并要求在现行的官学体制中扩大其文化优势,将门阀家学的专利进一步扩充为官学体制中的专利。而现存的太学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博士率皆粗棘,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冬来春去,岁岁如是”。以致台阁考试降低标准,只问字指、点注、墨法之类的常识,“百人同试”,竟是“度者未十”。由此,太学“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弟,耻与其伦”。西晋依汉魏旧制恢复太学,仍未改变太学旧弊,学生品类杂猥,学校有名无实。在此条件下,西晋于咸宁四年()在太学之外另设国子学,继于元康三年()设立国子学官品,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僚子弟,方有资格入国子学读书。从此太学与国子学泾渭两存,国子学为贵胄学校,太学则专收六品以下庶族地主官僚及平民子弟,这种区分士庶贵贱等级的学校制度从此在形式上正式确立,并一直延续了一千多年之久,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教育形态之一。

    但是,魏晋南北朝士庶双轨的学校体制建立之后,其发展并不稳定。这一点,与门阀势力的消长有直接的关系。同时,自永嘉之乱以降,中原丧乱弘多,衣冠道尽,南渡以后,虽肇基江左,亟欲劝学,但衣冠士族,不遑立命,且牒谱散乱,士庶难辨。孝武帝太元元年(),尚书谢石曾表请“复兴国学,以训胄子”;朝廷也明令只限于公卿二千石子弟为国子生,并再三强调:“若非束惰之流,礼教所不及,而欲阶缘免役者,不得为生”。但国学复设之后,仍是“品课无章”,“学建弥年而功无可名,惮业避役,就存者无几,或假括亲疾,真伪难知,声实混乱。”国子祭酒殷茂曾要求恢复元康旧制,只许冠族华胄比列皇储,及“清官子侄”入学为生,彻底改变国子学中“混杂兰艾”的局面。其议虽蒙褒纳,而不得施行。说明东晋时期,经过多年的战乱,门阀士族势力遭到很大削弱,江左苟安之时,也未完全恢复,竟不能有效地控制国子学这样一小块专有的领地,以致庶族布衣竟不顾禁例,争跻于其间,高门大族虽讥讽国学“混杂兰艾”,并自恃清高,“耻与其列”,却又无能改变这种士庶争夺官学位置的现状。晋宋以降,高门大族门户渐成,自可安流平进,世袭显职,居常以文雅自逸,以风流相尚,虽位高名重,而不虑时务,渐失权要;寒人布衣则希荣心切,勤力奉职,因而多被人主倚重,权势益重。随着庶族地主势力的增强,其在教育领域,也多染指冠族华胄的世袭领地——国子学。

    宋齐之间,国子学也兴废无常,劝课不广,其教学成果远在一般学校之下。至梁武帝天监兴学,开置五馆,已是不分士庶,广招生徒,而国子学虽然并存于世,其规模及影响竟远在五馆之下。

    北朝官学最初未分双轨,北魏道武帝建都平城,先立太学而无国子学,至天兴二年()增设国子太学生员,其时贵庶混一,学制未分。明元帝在位时,将国子学改称中书学,另立教授博士,但学校设置仍未分立。至太武帝始光三年(),方在平城以东别置太学,并征辟范阳卢玄、渤海高允等名士,拜为中书博士,兼掌太学、中书学之教。但此时北魏贵族大体是指鲜卑拓跋旧部及北边部落氏族贵族而言,尚未归化于魏晋以来传统的门阀政治范畴之内,至太和改制时期,鲜卑贵族才逐步门阀化,并确定了族姓等级制度。与此相适应,官学中双轨体制也逐趋完备;太和中正式改中书学为国子学,迁都洛阳后,诏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小学;孝明帝神龟年间又诏定:国学“以三品以上及五品清官之子以上充生。”其后又于正光三年()初置国子生人。从此,北魏官学适应门阀制度的需求,正式确立了士庶双轨的体制。但在孝明帝统治后期,北魏边镇将领拥兵起事,势力日增,中原衣冠又遭劫难,以致“文章咸荡,礼乐同弃,弦歌之音且绝,俎豆之容将尽”。从此,门阀大族多于战乱之中颠簸离散,北齐国子学竟惟有数十生徒,胄子以经术进仕者也不过一二人。士流与富豪之家多不从学。因此,从北魏孝明帝后期开始,士庶双轨的官学体制已是名存实亡,终至隋世,也未曾改观。

    第二,郡国学校制度逐趋完备。由地方政府主办地方学校的传统,肇始于西汉武帝时的蜀郡太守文翁,其后地方学校普遍设立,西汉平帝元始三年初定其名分,但郡国学校制度并不完备。魏晋时期,地方官学虽有创置,仍无定制,多为州郡各自为政,而无统一程式。诸如:羊祜“出镇南夏,开设庠序”;杜预督镇荆州,“修立泮官”;等等。这些在地方开设学官的人士,均为朝廷重臣,且为门阀大族出身的著名学者,其办学举动在当世影响很大。但这些零散的地方官学,多为门阀士族子弟或部分官僚子弟举办,并不带有普及地方教育;广开教育门户的意义,如上述荆州办学,即明令招收“胄子”为生;庾亮办学,也明确规定:只收“束惰之流”——“参佐大将子弟”,及“吾家子弟”,不对一般庶人子弟开放。其后,东晋孝武帝太元元年(),尚书谢石表请“班下州郡,普修乡校”,以便“大启群蒙,茂滋成德”。这个主张虽未实施,但却带有庶民教育的含义,同时也说明,广开地方学校教育的问题,已上升到政府施政决策的范围之内,而不仅仅局限于士族文化的范畴。

    魏晋南北朝州郡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完备,主要是在十六国时期的后赵和北朝元魏政权中完成的。南朝的宋、齐、梁、陈,虽有地方官学与中央官学并行于世,但没有形成常规。

    羯人石勒于后赵建平四年()诏命郡国立学官,并规定:“每郡置博士祭酒二人,弟子百五十人,三考修成,显升台府。石勒之后,其侄子石季龙在位期间,又诏令郡国立五经博士。上述后赵地方兴学之诏的实施情况如何,史料无证,但就此诏文的内容来看,已大体规定了郡国学校的规模、数量、以及教师、学生的限额,并制定了地方学校学生考核、录用的原则;故此诏文内容虽少,却是汉代以来有关郡国学校制度的较完备的政令之一。

    郡国学制的完备化,是在北魏逐步完成的。北魏在年吞灭北凉之后,基本统一了北方,随后加快了鲜卑族汉化的进程,并重视恢复和发展中央及地方学校教育,以此作为汉化政策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天安元年),北魏献文帝诏谕汉族大臣高允:“自顷以来,庠不建,为日久矣。道肆陵迟,学业遂废;子衿之叹,复见于今。朕既纂统大业,八表宴宁,稽之旧典,俗置学官于郡国”。诏下之后,高允会同中书、秘书二省参议郡国学制,制定出中国古代第一个郡国学制模式,其内容包括:()学校的规模与设置,按诸郡的大小分级排列:大郡立博士人,助教人,学生人;次郡立博士人,助教人,学生人;中郡立博士人,助教人,学生人;下郡立博士人,助教人,学生人。()教师的录用标准:博士、助教选取“博关经典,民履忠清,堪为人师者”;博士要求年龄在岁以上,助教要求年龄在岁以上。除上述条件之外,若有“道业夙成,才任教授”,则“不拘年齿”。()学生的录取标准与次序:取“邵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次及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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