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桓中国古代民族之一亦作乌丸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其族属和
乌桓
中国古代民族之一。亦作乌丸,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其族属和语言系属有突厥、蒙古、通古斯诸说,未有定论。公元前世纪末,匈奴破东胡后,迁至乌桓山,遂以山名为族号,大约活动于今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喇里河西南地区。
社会经济乌桓人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室,皆东向日。善骑射,亦狩猎。食肉、饮乳,衣毛皮。兼营农耕,以布谷鸟为候鸟,作物有青、东墙。能酿白酒,但不知作麴,蘖米常仰给于中原。妇女能在皮革上刺绣和制作一类的织物。男子能作弓矢,制鞍勒,锻铜、铁刀兵。
乌桓社会由若干部组成,各部有数百、千邑落,每邑落约有二三十户。部首领称大人,邑落首领为小帅。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徭役;大人有所召呼,部众不敢违,违者死罪。盗窃不止,亦死罪;叛逃者捕归,放逐于沙漠中。有罪,可以牛羊赎。大人、小帅最初由邑落人民推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得举,世纪末以后,变为世袭。
乌桓俗贵少贱老。怒杀父兄,不以为有罪,然不害其母,因母有族类;而父兄以己为种,故无人过问。血族复仇之风颇盛。
乌桓人髡头,女子至嫁时才蓄头,分为髻,戴一种桦皮制的高帽子,称为句决。男子娶妻,皆先私通,略其女去,半年百日后,始遣媒送马、羊、牛为聘;婿随妻归,服役二年后,妻家才厚遣其女回夫家。部落内,除战争外,一切皆从妇女之计。父兄死,妻后母,报寡嫂;寡嫂之小叔死,小叔之子可以伯母为妻;小叔若无子,再轮及其他伯叔。
乌桓人土葬,用棺。葬时亲旧环坐,两人诵咒文,杀一肥犬及死者生前所乘马,烧衣物、服饰,歌舞,哭泣相送。相传犬能护佑死者神灵返归赤山(一说在今兴安岭南脉,乌桓人认为人死后魂妇此山),不致中途遭横鬼遮拦。
乌桓人敬鬼神,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已故著名大人。以牛羊为牺牲,饮食必先祭。
与汉关系自匈奴击破东胡后,乌桓势孤力单,故役属于匈奴。匈奴单于每岁向乌桓征收牲畜、皮革,若逾时不交,便没收其妻子为奴婢。汉武帝元狩元年(前),汉将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塞外,即今老哈河流域、泺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之地,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并在幽州置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使不得与匈奴通。